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更名为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对我市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投入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主要申报条件

  一、项目固定资产融资  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我市注册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  2. 省市重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  3. 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更名为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对我市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投入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主要申报条件
  一、项目固定资产融资
  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我市注册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
  2. 省市重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
  3. 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二、企业研发投入融资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重点工业企业。
  2. 上年度研发投入2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3. 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新注册工业企业。
支持方式
  一、支持方式
  (一)项目固定资产融资
  技术创新基金对企业的设备购置、厂房改扩建等固定资产投资提供融资支持。单个项目放款不超过5亿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融资比例不超过70%,企业可配套申请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流动资金贷款。
  (二)企业研发投入融资
  对企业研发投入提供信用贷款和增信支持。
  1. 存量企业,单家企业放款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年企业研发费用的50%。新注册企业,单家企业放款不超过1000万元。
  2. 对于企业研发投入融资需要增信支持的,参照并适用同期增信基金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收取相应增信服务费。

  二、融资利率
  企业向技术创新基金融资支付的融资成本为2%/年,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基金规模
  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更名为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基金规模从30亿元扩大到100亿元,之后根据企业融资需要进一步扩大。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技术创新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为技术创新基金的受托人,并参照增信基金政策标准收取增信服务费。

  二、融资申请渠道及办理流程
  技术创新基金实施全程线上管理,企业可一站式完成“白名单”申报和融资申请:
  (一)“白名单”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登录线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xt.xmsme.cn/jcjj),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发起申请。各区工信部门初审后,报市工信局审核汇总,征求财政局意见后,形成“白名单”项目。
  (二)“白名单”企业(涉及研发投入企业)。企业免申报,市工信局根据市税务局提供的企业信息筛选审核,征求市科技局、财政局意见后发布,“白名单”企业有效期一年。其中:
  1.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重点工业企业直接列入;
  2. 其他企业每年发布一次。(备注:每年5月31日,企业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组织实施)。
  3. 新注册企业参照“白名单”项目做法,形成“白名单”企业。
  (三)融资申请。“白名单”企业或“白名单”项目所属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提出申请,由系统推送合作银行对接,并对其融资申请进行风险审查,决定是否放款。企业可在线上开展融资进度查询。
  (四)厦门信托根据银行风险审查结果,与企业签约、放款。从企业申请到贷款批复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银行负责资金投放后的跟踪管理,确保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或研发投入。
  (六)企业按合同向信托计划还本付息,厦门信托向财政方、合作银行分配收益。
  (七)涉及贷款贴息的项目,由厦门信托根据合作银行贷款情况定期支付和结算,并向市工信局、财政局备案。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各企业根据厦门信托要求的授信材料清单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