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促进科技成果创新奖励的通知

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根椐《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第五条,现就兑现我区2019年度促进科技成果创新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归属思明区,2019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照其所获奖励资金,给予等额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奖金的证明文件(如拨付通知、银行回单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拉杆夹装订,一式1份。

  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街道经服办,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禾祥东路168号1413室)。

  注:“促进科技成果创新”所指的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应为国家、省、市级政府设立且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数额认定口径以政府部门直接拨付的资金为准。

  联 系 人:郑 敏

  联系电话:5880913

  地    址:禾祥东路168号1413室

  附件: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日